延太久,时过境迁,原来的情况已经完成或隐蔽,熟悉情况的工程师可能调换,造成设计变更、签证论证、证据不足,给后续工作造成很大的困难。 Р(2)正常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单应在有效签字人共同签署完成,并与承包单位核定费用后,才通知承包单位开始实施,特急类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可以先实施再核定费用,如属隐蔽工程,则必须要求承包单位在隐蔽部位覆盖之前提出预算并对清工程量。对于费用未核定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单,发包单位工程部必须督促承包单位尽快计算变更签证费用,最迟在变更签证内容全部施工完成后的5日内(自监理及甲方工地代表确认完工情况的日期开始计算),向甲方报送完整的变更签证结算书。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由成本管理部负责5日内核定工程量,确定造价。监理、现场工程师应在变更、签证内容完成的5个工作日内在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上对完成时间和完成情况进行说明。Р(3)索赔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并造成损失后28天内,向合同监理单位提交索赔的书面意向通知,任何未在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索赔的书面通知,均可视为受害方放弃索赔的主张。Р(4)协助业主对重大现场环境条件变更发生的工程量或费用和合同承包范围以外发生的主要较大的工程量进行审核确认。Р(5)对于索赔事项的发生,协助业主分析索赔产生的原因、及时做好现场测量验证、分析索赔的合理性、审核确认索赔金额。Р(6)审查施工阶段设计变更是否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授权的四方代表签字,现场变更是否经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授权的代表签字;在变更时,是否书面约定计价方式,变更内容是否真实。Р工程变更及签证单具体表格详见附表一。Р(7)抽查审核主要隐蔽工程,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工程概况、施工进度、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对需隐蔽的分项工程进行抽查,按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进行现场查验,审查是否存在不按设计图纸、规范及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的情况,及时向业主反馈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