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合同价格、降低技术标准及修改商务条款的现象。施工合同内容是否全部完成,是否切实履行合同条款,有无违反合同关键条款,增加合同金额、超付、超前支付或拖期支付进度款现象;供货合同是否严格按照设备合同供货范围、技术标准、运输方式和交货进度执行;设计合同是否按合同及时全面提供设计文件、概预算文件;监理合同是否按合同全面履行,相关工程资料是否及时全面提供归档;违约行为及其处理结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6、合同变更。合同变更的原因以及变更对成本、工期及其他合同条款的影响是否合理;合同变更后的文件处理工作,有无影响合同继续生效的漏洞。Р7、终止合同查。审查终止合同的报收和验收情况、最终合同费用及其支付情况;索赔与反索赔的合规性和合理性。Р8、合同资料的归档和保管,包括合同签订、履行分析、跟踪监督以及合同变更、索赔等一系列资料的收集和保管是否完整。十、审查工程进度控制情况Р1、审查施工许可证、建设及临时占用许可证的办理是否及时。Р2、审查是否建立了进度拖延的原因分析和处理程序,对进度拖延的责任划分是否明确、合理(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处理措施是否适当。Р3、审查工程、设备、材料进度款支付是否符合合同约定,金额是否准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超付工程款。Р4、审查有无因不当管理造成的返工,窝工情况。Р 十一、审查工程质量控制情况Р审查有无工程质量保证体系。Р2、审查是否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对会审所提出的问题是否严格进行落实。Р3、审查是否按规范组织了隐蔽工程的验收,对不合格的处理是否适当。Р4、审查评定的优良品,合格品是否符合施工验收规范,有无不实情况。Р5、审查中标人是否存在转包、分包及再分包的行为。Р十二、审查工程监理情况是否按照建立合同约定,对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进行监督和管理,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工程监理。Р1、监理人员配备是否符合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