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了二层次管理,相互制约的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工程签证可能带来的工程造价失控风险。Р1、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审核:对影响工程造价的设计变更、签证,应从专业技术需要的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方案,供管理单位选择。Р(1)工程设计变更按其影响造价的程度,可分为 a、b、c三类。Рa类变更:这类变更不涉及变更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且不增加或减少工程费用(或合同价款)。Рb类变更:这类变更工程内容有变化,造价有增减,但变更价款在合同规定的承包商包干费用范围内。Рc类变更:这类变更涉及变更设计原则,变更设计方案、结构和布置,修正主要尺寸及主要原材料和设备代用,且变更价款在合同规定的可追加或减少费用的范围内。Р(2)各类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Рa类变更:由监理工程师签认,但需向造价工程师备案。Рb类变更:必要时(如建设单位要求提供考核设计变更增加的费用),造价工程师要对工程变更申请表的估算费用进行核查,并记入《核查记录》,同时按变更项目和部位进行统计。否则,与a类变更的处理方法相同。Рc类工程变更:属c类变更的,由施工方提出申请估价和提交变更价款预算单,由建设单位委托的造价公司进行核查并与承包商协商后确定价款,填写《核查记录》,同时按变更部位和涉及的工程项目进行。Р对于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的,要看是否有原审批部门的批准;运行、使用价值工程理论,对变更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进行必要的论证与综合评价后再决定进行变更。Р2、设计变更的合规性审核:审核设计变更手续是否合法依规,是否符合甲乙双方的事前约定。根据变更引起造价变更的数额实行分级审批制,明确审批权限,加速变更工作的进展。同一原因引起的、数额较大的变更项目不能肢解为多个变更项目申报而逃避审批。Р(2)必要的变更应先作工程量和造价的增减分析,经管理单位同意,设计单位审查签章,出具相应的图纸和说明方可发变更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