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的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 )对隐蔽工程签证、重大设计变更等严重影响工程造价的事项,应事先通知审计组派员参与; 4 )签订建设项目相关合同时,应在合同尚未签字生效前送审计组审查; 5 )建设项目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事项应坚持“先备案,后实施”制度。凡涉及造价超过原合同金额5%或超过50万元( 含50万元) 分项工程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 建设单位应当在设计变更或签证工程验收前通知审计组派员参与或见证, 填写《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备案单》, 及时报审计组备案。对涉及造价小于50万元或未超过原合同金额5%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在同一单项(位)工程累计超过50万元或原合同金额5%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将其提交审计组备案; 6 )对审计组出具的《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征求意见单》如有不同意见, 应在接到征求意见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审计组回复书面意见; 7 )对审计机关出具的《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意见单》中的意见和建议, 应及时进行整改; 8 )接到审计组出具的《工程造价审计征求意见单》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审计组回复书面意见; 9 )认真落实审计建议、审计结论性意见,以及与审计有关的其他规定。 4. 审计工作顺序安排 1 )本实施方案中标后,我们即将审计组成员名单报至射阳县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科; 2 )审计组在组长带领下,进驻工作现场; 3 )按照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要求,对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和竣工交付阶段进行全过程的跟踪审计。具体内容如下:熟悉施工图纸,掌握设计深度和广度情况,准备有关标准和通用图集;熟悉招投标文件,掌握中标价格计算依据等计价规范和标准;熟悉施工合同,掌握主要合同条款,特别是有关工程质量、工程价款和工期等重要条款;前述政府项目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盐城港射阳港区进港航道整治工程(一期) 跟踪审计项目组编制日期: 2011 年 3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