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Р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Р 3、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Р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Р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Р (3) 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Р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Р (5) 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Р 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Р 4、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饶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在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Р(四)其他Р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Р 三、补充规定Р 1、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可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Р 2、去往公司办事处的人员,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补助费。抵达后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返回办事处就餐,可享受伙食补助费,但需持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证明。Р 3、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Р 4、外出学习、驻基地、派出机构人员,伙食补助每天15元,期间不享受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