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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17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的岗位设置方案作为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四)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单位依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根据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单位党政领导集体讨论通过后,报市卫生局审核后组织实施。(五)编制岗位说明书。各单位须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拟设定岗位的工作性质、职责权限、工作任务和要求、岗位等级、任职条件等主要内容,作为人员聘用和管理的主要依据。(六)岗位聘用。各单位按照经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使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进入相应的岗位和等级,并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同时,做好岗位聘用相关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兑现工资待遇。(七)总结。12月中旬前,各单位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和对策建议通过书面材料报市卫生局政治处。八、岗位聘用各单位应按照本方案和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遵循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工作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新补充聘用工作人员,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聘用人员条件须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准入的相关规定。在具体实施中,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核定的结构比例内聘用人员,聘用条件不得低于本方案的基本任职条件。(二)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工作需要在事业单位(含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确有专业技术背景,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能够完成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任务,并且具有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按国家规定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职业资格),可按干部管理权限批准其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同时任职,但应占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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