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辨认、不按规定填写、标有明显记号的选票无效;对无法确认是否有效的选票,工作人员应将选票交村民合作社领导小组在计票前研究确定。必须当场开票、唱票、计票,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计票结果符合法定程序后,当场公布选举结果。Р(7)选举设监票人一名、计票人二名,由村民合作社选举委员会提名,提请社员代表大会通过。被提名为候选人的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Р2.社监会的推选程序Р(1)确定职数和产生方式。在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时,确定社监会成员的职数和产生方式。Р(2)提名候选人。结合召开社员代表会,通过给社员代表发放、回收候选人提名表,开展对村社监会成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每一位社员代表提名的候选人不得超过应选人数。初步候选人提名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 日12时,逾期无效。Р(3)资格审查。村民选举委员会对照资格条件对社监会成员初步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Р(4)开好推选会议。在社管会成立后3日内,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社员代表会议推选产生社监会。社监会主任和成员一次性推选产生。按规定名额,村民代表或选民可以推选候选人,也可以另选他人,以得票数多者当选,得票数最多者为主任。推选结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公布。Р六、选举时,社员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如同意的,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Р“○”,如不同意的,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如要另选他人的,在选票的空格内把另选人的姓名填上,并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如弃权的,不划写任何符号。划写选票时,字迹要清楚,符号要正确,如符号模糊不清,对无法辨认的部分不计票。Р七、选票由社员代表本人填写。因文盲或残疾等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候选人以外的人代写。代写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不得向他人泄露代写情况。Р八、选举中如遇本办法以外的情况,由村村民选举委员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