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如赞成的,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如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如要另选他人的,在选票的空格内把另选人的姓名填上,并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如弃权的,不划写任何符号。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第十一条划写选票应使用蓝、黑钢笔或圆珠笔,字迹要清楚,符号要正确,如符号模糊不清,不能辨认的部分不计票。不会填写选票的股东代表,可以由本人委托不是候选人的股东代表按选举人的意愿代写。第十二条大会投票时,设投票箱一只,监票人一名、计票人二名。监票人、计票人由股东选举委员会提名,经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已提名为候选人的人员及其配偶或者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第十三条投票结束后,当场启封票箱,清点票数。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如遇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得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是否就不足职位进行另行选举,由股东选举委员会报请XX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如需另行选举,以第一次选举得票多少顺序确定候选人,进行差额选举。另行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应到股东代表的三分之一。计票完毕,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票数,股东选举委员会当场公布当选结果。第十四条选举结束后,当选人名单经xx镇党委审核同意后向全体股东公布,并报xx镇和林区经管局备案。第十六条本办法经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由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选举委员会负责解释。、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选举委员会2018年月日本次股东代表会议应到会代表人,实到股东代表人;符合法定人数。表决结果:同意人,反对人,弃权人。股东代表签名:表决日期:2018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