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提供法律服务;培训所属企业工会干部,支持他们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其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建设职工之家、Р“双爱双评”等活动,不断提高基层工会工作水平;代行所属基层工会难以履行的维权职责。Р (十三)联合会要发挥联系基层紧密的特点和优势,按照工会民主化、群众化的要求,建立健全联合会委员会定期会议、企业职工代表定期联系会议等各项会议制度,组织所属基层工会开展活动,切实代表和维护所属企业职工和会员的利益。Р (十四)要保障联合会的工作活动经费。上级工会可以通过经费补助、争取财政补助等方式,为小企业工会联合会提供经费保障。也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由所属基层工会按照一定比例共同承担联合会的工作经费。Р (十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建立健全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选用、工作职责、管理考核、福利待遇等相关制度,用创新的方法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关心他们的成长进步,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保护和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Р (十六)联合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问题推诿、搪塞、不作为的,上级工会应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罢免。Р 四、切实加强对小企业工会联合会建设的组织领导Р (十七)坚持党委对建立联合会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与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借助政府相关部门的力量推进工作。Р (十八)加强联合会建设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新问题多,上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检查和考核。县级工会要抓好具体贯彻落实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工作目标,切实推进联合会建设。Р (十九)各级工会要将小企业工会联合会建设工作作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考核工作,充分运用激励约束机制推进工作。Р (二十)要坚持创新与借鉴相结合,深入调查研究,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扩大舆论宣传,切实推进联合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