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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市场化项目价格管理制度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30KB

文档介绍
贯彻执行企业的价格政策,执行既定的各种内部价格和标准。Р 2.制定内部价格测算原则,指导各种内部价格测定,各单位对一级价格有异议的反馈到办公室,办公室积极受理各单位针对一级价格所反馈的异议,并组织相关部门对价格及时修订。Р3.开展价格日常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不断完善内部价格体系。Р4.对企业各内部价格制定提供有关资料,提出价格调整方案。Р五、价格体系的构成:Р价格体系由一级价格、二级价格、三级价格构成。Р(一)一级价格指公司直接对各单位的结算价格、各单位之间的结算价格、生产要素价格。Р主要包括:①产成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内部价格;②各类物资计划价;③电价;④不同工种的人工单价;⑤公司与各单位其它直接结算单价。Р(二)二级价格:指各市场化单位根据公司定价原则自主所制定的用于内部车间班组核算的各类价格。Р(三)三级价格:指各市场化单位内班组所制定的用于各岗位(个人)结算的各类价格。Р价格的制定和管理:Р(一)内部市场价格制定:以各类定额为基础,不突破上级成本分解指标为原则。Р(二)依据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生产经营指标,结合往年的成本完成情况,在合理压缩开支的基础上制定价格。各种价格测算基础数据要科学、符合实际,价格体系要不断补充、完善。Р(三)制定、调整各级内部市场价格按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一级价格由公司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原则上每一年调整一次(若产量或定额与计划相差较大时,可做临时调整,临时调整的价格在月度生产经营计划中体现)。二、三级价格由各单位依据定价原则和相关政策自主定价,并向公司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超越权限或违反正常程序擅自制定、调整价格和收费标准,不经批准的价格不得用于内部结算。Р(四)参与价格管理的各单位和人员要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否则按市场化有关规定给予考核。Р七、附则Р(一)本办法由公司价格领导小组负责解释。Р(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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