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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动态职级制”实施细则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30KB

文档介绍
行政部门组织举办的学术观摩、研讨活动的权利。 3、职级教师享受岗位津贴。具体标准:新锐教师每月50元,先锋教师每月100元,首席教师每月150元。津贴按每年8个月计发,按月发放。 4、首席教师列入校务委员会成员。 5、职级教师在担职、晋级中优先考虑。七、职级教师动态管理办法 1、教师职级管理工作由校长直接领导。学校设立“教师职级制领导组”。 2、职级教师在每年六月份完成申报的评定,本着“限额优化”的原则,每次评定均进行限额。首席教师一般不超过任课教师总数的10%,先锋教师不超15%,新锐教师不超25%。模范职员不超过总数的15%每年九月份公布评定结果。 3、符合下列条件者,免于申报和评定:①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或同等荣誉),省优秀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市名教师,全天候教师,市标兵等直接认定为首席教师。②市教坛新秀,市教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县标兵,直接认定为先锋教师。 4、职级教师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为职业道德、履行职责、教育科研和教育教学质量等。考核时间为每年六月末。 5、考核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档。当年考核不通过者降一级,连续两年考核不通过者取消职级教师称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直接定为不通过:⑴民意测评通过率50%以下的。⑵下列职责其中有一项没履行的:①公开课或讲座。②论文。③指导培养教师。④课题研究。⑤教学质量因主观原因低于校平均水平的。⑥学期工作考核低于校平均水平的。⑦班主任考核低于校平均水平的。⑶家长满意率低于50%。⑷有违规违纪行为的。①体罚、变相体罚。②违规带生或办班,有偿家教,参与赌博,征订资料,学生伤亡责任事故。③一年中家长投诉5次以上及其他违规行为的。师德采取一票否决。八、附则 1、本细则解释权属校长室。 2、本细则在实施过程中若需修订,修订条款须交校长办公室审议通过。 3、本细则须由教代会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实行。文章来源初中教师网w9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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