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得到推广,学生满意度高加20分。Р八、加减分Р(一)加分项Р1、各种荣誉Р校级(优秀教师、班主任、教研组长、先进工作者等)加5分Р区级:(各种先进、骨干教师等)加10分,区教学能手加15分。Р市级(各种先进、骨干教师等)加15分,市教学能手加20分。Р省级(各种先进、骨干教师等)加20分,省教学能手加25分。Р国家级(各种先进、骨干教师等)加25分,省教学能手加30分。Р集体荣誉组内每位成员都享受同级别的加分。Р2、为学校做出重大贡献,争得荣誉等视情况加分。Р(二)减分项Р1、影响教师之间团结的,给师生带来负面影响的视情况扣10—20分。Р2、教学中造成教学事故的,视情况扣10—30分。Р3、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如设备损坏、出现安全隐患等扣20—50分。Р 4、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扣20分。Р 5、因教学与学生管理造成师生不良影响的视情况扣20—50分。Р备注:Р 1、量化成绩一学期汇总一次。Р2、量化总成绩作为教师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并与在编教师的绩效工资相挂钩。Р3、对量化成绩连续排名落后的教师,学校有权解除劳动合同。Р4、对聘用教师的量化总成绩作为外聘教师评选个人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其中高级教师按聘用教师总人数的10%确定名额;中级教师按聘用教师总人数的20%确定名额;初级教师按聘用教师总人数的30%确定名额;员级教师按聘用教师总人数的40%确定名额。学校根据每位聘用教师本学期的量化总成绩在聘用教师中的排名顺序,由高到低,确定各种级别人员名单。Р聘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实行动态管理,每学期根据量化总成绩确定一次聘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本学期被确定为高级教师的,一次性给予1500元奖励;被确定为中级教师的,一次性给予800元奖励;被确定为的初级教师的,一次性给予500元奖励。Р本实施细则自学校九届三次教代会审议通过后于2011年开始试行。Р 201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