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客户跟踪不到位的情况,取消当事置业顾问所有公佣;Р 19. 公司其它SP促销活动客户归属视实际情况另行待定佣金分配制度;Р 20. 如遇业绩冲突,双方应友好协商。Р 21. 如发生纠纷,由销售经理按销售规则协调、判别。如有明显的抢客户情况,将由销售经理报请公司处理;Р23.没有来过现场的客户(通过介绍或者售楼部电话接待获得的),不能登记在《客户来访登记本》,但可通过电话回访对其进行追踪。如若发现置业顾问将未到过现场的客户资料登记入《客户来访登记本》。则视为无效记录,由销售经理重新分配,同时对该置业顾问处以“停止接待客户一星期”的处罚。Р24、不同置业顾问接待同一家庭中的不同人:Р1)、不同置业顾问都经过多次回访和接待,直到成交才知道接待的是一家人,成交后业Р绩业务员平分。Р2)、未成交回访过程中得知是一家人的,客户归为第一接待人,由第一个置业顾问继续销售工作,成交归属第一个置业顾问,第二个业务员属于帮忙接待;Р25、其它要求:Р1)、每位置业顾问在客户进门后问清是否第一次来,若不主动问清上次的接待人是谁,待查明归属后客户仍归第一接待人所有。Р2)、每位置业顾问要把整个项目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无论是谁的客户,要以成交为唯一目的,不得发生不认真接待别人客户的情况。如有发现将处于“停止接待客户一星期”处罚。Р3)、每位业务人员要做好客户回访和成交客户维护,因为只有不断地回访才会了解客户动态,减少重复接待的机会。只有做好成交客户维护,客户才会积极地介绍客户。Р4)、不得在客户面前出现互相争抢或相互推诿的现象。成交客户的分配放在成交后进行。Р5)、不得为了个人利益在客户面前互相诋毁。Р以上制度项目全体人员应共同遵守和维护,如有违反,将给予处罚, 其它后面发生但本规定没有涉及到归属判定的情况,依实际情况公平、公正处理并补充完善本规定。Р本制度自2012年月日起执行Р全体人员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