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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氢残留量的测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99KB

文档介绍
170Р156Р92РUHT牛奶Р8.42Р7.70Р91Р170Р159Р94РUHT牛奶Р8.42Р8.08Р96Р170Р161Р95Р平均值РUHT牛奶Р8.42Р7.70Р91Р170Р159.6Р94Р变异系数РUHT牛奶Р8.42Р2.93%Р170Р1.91%Р三、国内外标准情况РFAO/WHO 1989年公布为食品添加剂,化学文摘号:CAS Reg. No. 7722-84-1;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局规定可作为水处理剂、漂白剂、清洗剂、去皮剂及其他加工用途用助剂应用于食品中,在最终食品成品中最高残留量不超过5mg/kg;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可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为一般公认安全添加剂GPRS(21 CFR 184.1366,1994);按照FDA有关规定,对在某些食品中使用双氧水的剂量作出了规定,其中有些规定对某些食品中使用双氧水作出了明确限量,比如用作肉制杀菌剂,浓度不超过75ppm;用作禽肉制品杀菌剂,浓度不超过110ppm;牛奶的最大限量为0.05%,乳清的最大限量为0.04%;有些规定仅标明以达到目的为准,未标明使用量,比如速溶茶。但在这些规定中要求使用后去除残留。日本也明确规定食品中使用的过氧化氢在成品前应分解或去除。Р国内目前有关过氧化氢的标准主要有两个,工业过氧化氢(GB1616-88)和化学试剂30%过氧化氢(GB6684-86),未有食品级过氧化氢的产品标准;最新版GB2760已无规定,即不可使用。Р测定方法标准情况:Р国际上没有统一的国际标准方法,FDA规定中作为食品加工助剂使用时,其含量测定方法参照Ecolab 公司开发的方法,并把该方法引入作为参考标准。Р我国于2009年发布实施了GB/T 23499-2009《食品中残留过氧化氢的测定方法》,本标准为对GB/T 23499-2009的修订。Р四、其他需要在网上公开说明的事项Р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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