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72KB

文档介绍
金,均应计算在内。Р3.各级工会按工资总额2%计提工会经费统一纳入集团公司工会财务专户归Р口管理。其中按规定上解市总工会40%。Р4.拨交经费中根据有关规定允许提留的部分,上调集团公司工会5%。Р5.原则上,除集团公司工会统一组织安排的大型活动外,各基层分工会自留Р经费的使用权及使用额度归属各分工会。集团公司工会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批准的各基层分工会年度工作预算计划对该项经费行使审批管理权。Р第三章工会财务会计管理Р第九条工会经费是工会合法财产的一部分,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各级工会组织应加强对工会经费的管理,严禁工会财产流失和受到不法侵害。Р第十条各级工会及其所属行政单位都必须按规定要求设置独立的工会财务机构,配置工会财务人员,各分工会主席(直属小组长)负责对本单位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在集团工会分管主席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负责地开展财务工作。Р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工会财务人员由公司总部财务部会计与出纳各1人兼任。已离退休人员不能做会计,会计与出纳不准一人兼任。同时,各级工会也要建立与之相匹配的工会经费兼职财务人员体系,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要求,规范会计核算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真实记录、客观反映工会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类经济活动,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Р第十二条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工会有关规定执行。Р第四章工会干部兼职津贴Р第十三条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的兼职工会干部和兼职财务人员均实行兼职津贴制。Р第十四条兼职人员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Р第十五条享受兼职人员津贴名单须经本级工会审核并报经集团工会批准Р同意后于每年年底一次性按规定标准发放。Р第十六条工会兼职干部和兼职财务人员津贴从本级工会行政费其他费中Р开支。Р第五章其他Р第十七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在集团范围内规范实施。Р第十八条本办法由中国华录集团公司工会负责解释。Р 二OO三年一月二日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