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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办法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17 |  大小:269KB

文档介绍
任Р构建Р和谐Р社会Р(13分)РII-20Р志愿服务Р3Р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关爱他人、快乐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深入人心。Р说明单位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Р1)未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的扣2分;Р2)志愿服务活动记录不健全的扣1分。Р*(单位无志愿服务人员的本项不得分)Р材料审核Р听取汇报Р问卷调查РII-21Р帮贫济困Р4Р积极参与“城乡文明牵手共建”等结对共建活动,热心参与扶贫帮困等社会公益活动,单位社会责任得到彰显。Р说明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情况。Р1)城乡共建等公益活动无具体方案的扣1分;Р2)无具体共建措施的扣1分;Р3)未开展赈灾、捐款等社会公益活动的扣1分;Р4)活动记录不健全的扣1分。Р材料审核Р听取汇报Р问卷调查РII-22Р社会贡献Р6Р各级文明办年内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Р说明单位完成各级文明办交办工作任务情况。Р各市级以上文明办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考核内容和标准。Р特色Р指标Р(5分)Р工作创新Р2Р文明创建工作经验被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召开专门会议推广或被省级以上主要新闻媒体集中宣传的得1分,被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召开专门会议推广或被市级以上主要新闻媒体集中宣传的得0.5分;入选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案例的得0.5分;为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举办文明创建工作会议提供现场或在会议上作典型发言、书面交流的得0.5分,为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举办文明创建工作会议提供现场或在会议上作典型发言、书面交流的得0.25分。(最高不超过2分)Р材料审核Р听取汇报Р荣誉称号Р2Р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的得2分;获得国家部委及省委、省政府荣誉称号的得1.5分;获得省文明委荣誉称号的得1分;获得省厅局及市委、市政府荣誉称号的得0.5分。(最高不超过2分)Р材料审核Р听取汇报Р整体形象Р1Р单位工作、生产、生活区域规划科学,设置合理,公共秩序、职工面貌良好的得1分。Р整体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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