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优秀带教老师或护理部调查学年度优秀带教老师全院前5Р名1次以上Р ——以上条款由所在科室(护理人员由护理部)审核Р(六)获以下业绩计10分Р75、校级教学、教改课题第二负责人Р76、脱产带教学(见习、诊断学)5周以上Р77、发表教学论文1篇(排名第2)Р——以上条款由教学科审核Р78、研究生指导小组成员(有备案)Р——以上条款由研究生科审核Р79、护理技能操作示范员Р——以上条款由护理部审核Р三、科研类业绩Р(一)获以下业绩计100分Р1、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发明奖三等奖第一获奖人Р2、教育部、卫生部(中华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一获奖人Р3、国家“863”计划领域专家委员会、主题专家组成员Р4、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药学会、中国中医学会、Р中华口腔医学会)专业学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Р5、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Р6、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Р7、“985”工程创新平台或创新基地负责人Р8、“中华”医学系列杂志主编、副主编Р9、主持“863”重大、重点项目、国家十一五攻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Р目等及相当级别的科研项目Р10、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NATURE、SCIENCE、CELL、NEW ENGLAND、LANCETР上发表论文Р11、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著影响因子累计≥15Р12、担任国外原版SCI源杂志编委或以上职务Р——以上条款由科研科审核Р13、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教育部、卫生部重点实验室主任Р14、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Р15、广东省“千百十”人才工程国家级培养对象Р——以上条款由人事部门审核Р(二)获以下业绩计80分Р16、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发明奖一、二等奖第二、三获奖人Р17、教育部、卫生部(中华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一获奖人Р18、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一获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