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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未成年人医疗险申报表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证、户口簿或社保卡。(以母亲名义参保的新生儿,出生后非入籍本市,提供新Р生儿母亲的身份证办理停保。)Р办理程序Р 到户籍所在辖区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在校在园的学生儿童,也可以由学校(幼儿园)统一收集材料并审核后,到上述经办部门办理。Р七、注意事项Р1、新参保的在参保申报的次月5日前扣取当年度的社保费(节假日顺延),以后每年6月25日前扣缴下一年度的社保费。申请当年度参保的请于扣缴下一年度社保费前(即6月25日前)申报办理。缴费账户余额不得少于应缴社保费+银行手续费1元+保留银行账号费用1元。Р2、参保人应当在扣费账户上存足余额,保证银行从账户上正常扣取到社保费。超过2个月扣取不到的,作停保处理,不再另行通知。Р3、参保缴费后未申请停保的,视为自动续保,直至参保人年满18周岁自动停保。18周岁以上仍在本市高中或职中、技校、中专就读的学生,需办理续保手续。Р4、申报下一年度停保的,参保人应在扣缴下一年度的社保费前(即6月25日前)申报办理。Р5、属外籍、港澳台的,“身份证号码”栏填写个人身份证件号码,同时必须填写出生日期及性别。Р6、以母亲名义参保的新生儿出生后非入籍本市的或由于流产等各种原因导致未能出生的,请及时办理停保手续。Р7、以母亲名义参保的新生儿出生后须入籍本市,否则不能享受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待遇且缴纳的社保费不能退款。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90天)内,应提供新生儿本市的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参保人资料变更,资料变更前因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等资料变更后按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如出生后3个月(90天)内未办理参保人资料变更的,其资料变更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Р8、家庭电话、地址及手机号码发生变化时,请登陆珠海劳动和社会保障网,自助办理变更手续。Р欢迎拨打劳动和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或登陆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询参保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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