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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20 |  大小:75KB

文档介绍
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Р    第二十六条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Р    第二十七条开标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由招标人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时应当众验明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未遭损坏。招标人应当宣读所有投标文件的有关内容并作记录存档。Р    严禁投标人与招标人在开标后进行任何形式的协商谈判。Р    第二十八条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Р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Р(以下简称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 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Р    评标一般采用综合打分法和最低投标报价法,必要时也可采用其它评标方法。Р (一)综合打分法。即由招标人制定评标因素(如价格、质量、信誉、服务等)和相应的加权分值;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专家分别对每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价、打分;汇总计算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打分,给出每个投标人的分值。Р (二)最低投标报价法。最低投标报价法是指所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此种办法一般适用于标的物技术含量不高且与其他物品关联度不强的招标。Р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供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Р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Р    第二十九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Р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在合同订立后7日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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