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力量。各学校要结合Р“八·一”建军节,积极开展军民共建、国防教育等活动,增强学生爱国、爱党、爱军的热情,激励学生树立报效祖国的远大志向。按照军训工作的部署,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学生军训工作。学生参与的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活动必须经由相关机构或社区认定后,方可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Р(六)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认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假期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放假前,各单位要对学校用电、用水、消防、门锁、锅炉、燃气和实验化学品储藏等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保停用设施、设备安全关闭。同时要充分利用暑假期间,认真做好设施、设备和各类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为新学期顺利开学做好充分的准备。学校假期要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学校(单位)要安排教职工在岗值班,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特别要加强门卫管理和夜间巡逻,严防火灾、盗窃和其他突发事故发生,确保暑假期间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Р三、几点要求Р(一)坚持外出活动审批制度。学校主要领导外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组织师生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必须按隶属关系,报请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Р(二)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学校对发生的与学校、教师、学生相关的重大事项,必须在事发2小时内报市教育局。对瞒报、拖延不报的,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并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与相关人员的责任。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Р(三)坚决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一把手要对安全工作负总责。对由于责任不落实而造成重大案件、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Р局属学校(单位)假期值班表(含值班电话)请于2014年7月4日前报送教育局保卫处。联系电话:2956092。Р2014年6月30日Р Р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