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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公司工资及提成制度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13 |  大小:58KB

文档介绍
须加盖骑缝章。Р四、合同审签程序Р(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Р对方需提供上一年度年检过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该公司公章。Р(2)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Р(3)签订合同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Р(4)签订合同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Р(5)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或复印件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Р五、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Р1、合同履约管理Р(1)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合同的履行。Р(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Р(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程序,对不符合制度和合适合同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Р(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Р(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信、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Р2、合同的变更和解除Р(1)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Р(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Р(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公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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