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履行,严格按照《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通知》要求制作调解卷宗的纠纷,每件补助 100 元(市级补贴50元,镇级补贴50元)。Р3、复杂纠纷:案情复杂,涉及人数较多或涉及两个以上行政村;在全镇有影响的,经两次以上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按规范化要求制作卷宗的纠纷,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每件补助600元(市级补贴300元,镇级补贴300元)。Р(二)“以奖代补”的考核标准,市级奖励1000元,镇级奖励1000元。Р(三)专职调解员日常工作考核标准Р1、认真学习人民调解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深刻领会人民调解法的立法精神、基本原则和各项规定。(10分)Р2、矛盾纠纷的排查,纠纷排查必须做到半月一排查,能及时把握纠纷动态信息,尤其是重大矛盾纠纷及社会热点问题能及时发现苗头,得到有效监控,上报情况及时。(10分)Р3、调解员受理纠纷后要及时调解,按照“一般纠纷不出村,重大纠纷不出乡镇”的原则,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并对参与调解的人员、时间、地点及进展情况有详细记录,纠纷当事人有签字。(15分)Р4、依法公正调解,严格执行调解程序,规范制作调解文书,调解协议五要素齐全,建立调解协议备案制度,备案率100%。(15分)Р5、一般性矛盾纠纷受理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15分)Р6、及时向司法所反馈矛盾纠纷信息,总结典型案例材料。(10分)Р7、无因调解不及时、不适当引起的一般纠纷转为复杂纠纷、民转刑案件、非正常越级上访案件、群体性事件的发生。(15分)Р8、按时参加司法所组织的会议、培训等活动,完成安排的调解工作任务。(10分) Р五、考核结果运用Р考核成绩分为四个档次: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称职、79分以下为不合格。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专职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先进评比、续聘、工资和绩效奖金发放的主要依据。对工作不称职,考评不合格的调解员,予以辞退或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