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评价日期: 年月日Р学校名称(盖章): 评价时限: 年月日—年月日РAРB指标РC指标Р评分说明Р学年度评价结果Р自评Р核评РA4发展成效Р显Р著Р提Р高Р450分РB12Р教育Р综合Р质量Р(400分)РC44按规定开齐课程、排足课时,不分快慢班,不得超额编班,严禁有偿家教和私自办班;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义教学生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30,下午冬令不得早于13:00、夏令不得早于14:00,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科学合理使用教辅资料,义教学生按省教育厅免费目录征订,配套练习除县教研室免费提供外不得另行征订(50分)РC45学科教学综合成绩,由教研室按《三门县学科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进行评价。其中前30%学生比例占120分,平均分水平占110分,后30%学生比例占120分(350分)Р①C44违规1例扣本项25分。Р②C45由教研室负责将测评结果用书面形式按规定时间提交局发展性评价组。Р前后30%学生比例达到考核指标的记60分,每提升或下降一个百分点分别加减2分;保持平均分合理层次的记60分,每上升或下降一位的分别加减10分。РC45РC44 Р测评分РC44得分Р说明:Р核评分РB13Р各类Р奖项Р(50分)РC46学校、教师、学生在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各级各类评比和竞赛中获奖。Р▲学校提供相关依据,时限上年7月至评价年6月30日;学校集体获省级以上的奖项连续三学年享受加分政策,其它奖项只享受本学年加分。Р①学校获国家、省、市、县综合奖,分别得50、30、20、10分,获单项奖分别得30、20、10、5分;Р②教师、学生在各级各类评比和竞赛中获国家、省、市、县一等奖,分别得30、20、10、5分,获二等奖的分别得20、10、5、2分。РB13Р总奖分Р说明:Р实得总分Р(满分1200分)Р评价组长(签名): 审核人(签名): 局党委审定(盖章): 审定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