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市中医医院Р关于印发《创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工作奖惩办法》的通知Р各科室:Р为全面落实创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工作目标责任制,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圆满成功,经院长办公会研究,现将《创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工作奖惩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Р附件枣庄市中医医院创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工作奖惩办法Р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Р附件:Р枣庄市中医医院Р创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工作奖惩办法Р 为全面落实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创建氛围,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圆满成功。依据《枣庄市中医医院创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实施方案》,特制定创建工作奖惩办法。Р 一、对创建工作做出重要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科室和个人予以重奖;对责任心差、工作不力者予以重罚。对创建工作造成明显损失或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的,情节严重的,作待岗处理。Р 二、在医院组织的检查中,不按时完成院创建进度任务的科室,扣科室负责人500元,情节严重的,扣科室绩效的1~5%。Р 三、在院职能科室组织的自查自评中,因人为因素或工作不力、不细而造成失分的,每失1分,扣直接责任人200元,科室负责人100元。Р四、在医院创建办组织的复查复评中,因人为因素或工作不力、不细而造成失分的,每失1分,扣直接责任人500元、科室(部门)负责人200元。Р 五、在省创建评审时,因人为因素或工作不力、不细而造成失分的,每失1分,扣直接责任人1000元、科室(部门)负责人500元;失分超过科室总分10%以上,科室(部门)负责人作待岗处理,直至解聘。Р六、在职能科室或创建办组织的有关创建工作活动中,无故迟到、早退者每次扣50元;不请假缺席者扣100元。Р七、各职能科室按照职责权限,认真履行创建工作的检查、指导、考评职责,依照本办法有奖惩建议和执行权。Р 八、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医院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