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平安校园考核标准为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明确各部门平安创建工作职责,学校平安校园创建领导小组决定对各部门建设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常态化,制拟订本条例:一、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创建领导小组与全体教师参与的创建工作。2、制定完整的创建平安校园规划,明确创建总目标,并建立分阶段目标。3、确立班子成员管理的原则。二、计划、总结制度1、每年初指定年度创建工作计划,并能按计划认真实施。2、每年末进行创建工作总结,并留存入档。三、会议制度1、每个月领导班子召开创建工作例会,商讨创建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2、对创建工作众出现的突发情况,随机召开会议,讨论解决方案。四、评优制度1、进行集体评优活动,开展平安班级、平安个人评比,提高教师综合素养。2、开展个人评比,举行各级优秀工作者评比活动。五、检查制度1、按照各项评比活动的细则,随机或定期进行相应的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2、每阶段结束,根据检查记录,确定评比结果。六、目标考核内容、责任部门及计分标准(总分100分)1、宣传教育(60分)(1)重视宣传教育工作,有研究,有部署,有落实(领导小组)。8分。(2)坚持中心组学习,完成中心组理论学习任务(安办)。8分。(3)巩固保持安办教育活动成果。3分。(4)重视组织建设,每年举办年级组平安校园。10分。(5)各班定期进行心理、卫生、安全、学习等方面的板报宣传(负责人、少先队)。8分(6)各年级组宣传橱窗每二周更换一次。(负责人、少先队)8分(7)各年级组每学期完成一本创建平安校园材料集上交。(教务处)5分(8)完成安办征订任务。(校务处)10分2、平安校园建设(40分)(1)加强教育安全自我保护知识。10分(2)积极开展年级安全知识比赛。10分(3)加强管理,不在过道、楼梯追逐。10分(4)加强班级监督,举报。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