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落实情况及下一步打算和措施书面报督查督办办公室,并在规定的时限期内及时向督查督办办公室报告办结情况。如承办事项难以在规定时限内办妥,应在向公司有关领导汇报后,将未办结原因及下一步办理安排报督查督办办公室备案。Р5.上报。督查督办办公室每月27日前对各部室、单位的督办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汇总整理,上报物流公司领导。Р第六条督查督办要求1.实行督办工作责任制,各分管领导为分管事项的责任人,承办部室、单位负责人为分管事项的牵头落实人,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抓落实,形成畅通、高效的工作督办网络。Р2.督查督办以书面的《督查督办通知书》为主要方式,与电话督办、专题会议督办和实地督查相结合进行。对突发性事件和能用电话督办的一般性事项,以电话督办为主;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一般采取会议形式进行督办,需要后续跟进督办的事项,可补充下发书面督办通知;对需要实地调查了解的事项,必要时采取现场督查的方式进行督办。Р第七条督查督办结果的运用督查督办的结果作为部室、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因履行工作职责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贻误工作,将给予通报批评,并与部室、个人绩效考核挂钩。附件:兖矿东华物流有限公司督查督办通知书附件:兖矿东华物流有限公司督查督办通知书〔〕第号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