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组织进行的学科教学成果、教学论文二等奖,或获得市级教育科研部门组织进行的学科教学成果一等奖一次。Р第四条评选程序Р一、本人申报Р符合条件的教师递交《合水县三里店小学首席教师评审表》两份;提交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合订本。Р二、资格审查Р资格审查组根据本《办法》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首席教师的候选人。Р三、民主评议Р民意测评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布的候选人进行座谈调研和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并整理出各候选人的总体评价意见。Р四、评审Р学校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审查、工作业绩和民意测评的结果逐项审核,集体评议,每届择优评选出职工总数的3%确定为校级首席教师。学校颁发“合水县三里店小学首席教师”聘任证书。Р第五条首席教师的职责Р1.必须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工作。Р2.每年积极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一次。Р3.指导两名以上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每年深入培养对象课堂教学听课15节以上,且指导得力,所指导的青年教师进步显著。Р4.有科研课题,期内按期结题。Р5.一年内在县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文章1篇。Р第六条首席教师的待遇Р1.给予全校表彰,颁发“合水县三里店小学首席教师”聘任证书。Р2.每人每月发给工作津贴100 元(每年按10个月计算)。Р3.优先参加学科教学研讨会和专业培训活动。Р4.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宣传首席教师的教学与科研成绩和先进事迹。Р5.学校支持首席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必要时可给予适当资助。Р第七条首席教师的考核Р每年十二月由首席教师个人写出自评报告,然后由校务会讨论,写出评议意见,由校长签署评估结论。Р第八条首席教师的管理Р对首席教师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考核一次,凡完不成首席教师职责的撤消“首席教师”称号,取消相应的待遇。Р首席教师废除终身制,每两年重新评选一次,使具备任职条件的教师及时进入到首席教师行列。Р第九条本办法由校务会负责解释。Р第十条本办法从2012年3月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