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字不论,平脚的句子只能有一个字不论。“一三五不论”的话是不对Р的!Р再看“二四六分明”这句话也是不全面的。五言第二字分明是对的,七言二四两字分明Р是对的。但是五言第四字,七言第六字就不一定“分明”。依五言“平平仄平仄”来看,第Р四字并不一定分明;又依“仄仄平平仄平仄”来看,第六字并不一定分明。又如“仄仄平平Р仄”这个格式可以换成“仄仄(平)仄仄”,只需要在对句第三字补偿一个平声就是了。七Р言由此类推。“二四六分明”的话也是不对的!Р八、古风式的律诗Р在律诗还未定型化的时候,有些律诗还没有完全依照律诗的平仄格式,而且对仗也不完Р全工整。例如:Р[唐]崔颢《黄鹤楼》Р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馀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Р** * *Р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Р这首诗前半首是古风的格调,后半首才是律诗。按照上文律诗的格式用*标注的四个字都Р“出律”了。当然这种“出律”是按后人的眼光看的,在律诗未定型化的时代,根本没有“出Р律”的问题。Р后来也有一些诗人有意识地写一些古风式的律诗,古人称之为“拗体”。当然拗体不是Р律诗的正轨,后代模仿这种诗体的人是很少的。Р九、近体诗的避忌Р1、孤平,是格律诗的大忌!Р该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声,叫孤平,因为除了韵脚之外,只有一个平Р声了。七言则是“(仄)仄平平仄仄平”第三字用了仄声。在词、曲之中也一样。Р2、三平调Р在平脚的句子里,末尾三子都是平声,即:“(仄)仄平平平”、“(平)平平平平”、Р“(平)平(仄)仄平平平”或“(仄)仄(平)平平平平”,叫“三平调”,也是大忌!Р绝对不允许的!在古风和古绝里则可以使用。Р3、重字Р重字损伤诗的意境,所以要回避!但如果不损伤意境,可以重字!例如:Р“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可怜九月初三夜,露似珍珠月似弓。”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