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考核时间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主体与被考核者要进行考核面谈,进行绩效确认。Р第十三条考核结果Р考核主体按规定时间完成绩效考核工作,填写《员工绩效考核表》,将绩效考核结果上报总公司企管处,考核结束后将各岗位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公示。Р 第十四条考核监督Р监察部门将对公司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定期检查各部门、各单位绩效考核落实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Р第十五条所有人的绩效考核结果报企管处存档。Р第十六条调配考核Р1、对调出公司的员工,按其离职前岗位绩效指标进行考核。时间为离职后的次月完成。Р2、因工作需要在公司内部调动岗位的员工,按其不同时间所在岗位指标分段进行考核。Р第九章考核结果与效力Р第十七条考核评分标准Р绩效考核成绩依据员工在不同岗位的绩效考核指标计算得分,各项考核指标汇总得分为该员工绩效工资考核得分。Р第十八条考核效力Р一、绩效考核成绩与绩效工资挂钩,将作为员工目标责任工资、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Р二、员工绩效考核结果也将作为除薪酬外的其他奖励的发放依据。Р第十九条其他说明Р(1)有下列事迹之一者,根据其事由、动机、影响程度报请给予总经理基金奖励,并记入绩效考核记录。Р①对公司业务或技术上有特殊贡献,并经采用而获显著绩效者。Р②遇有特殊危急事故,冒险抢救,保全公司重大利益者。Р③对有危害公司或设备的事情,能防患于未然,并妥处理的,因而避免损害者。Р(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程度给予一定比例的绩效处罚,并记入考核记录。Р①行为不检、屡教不改或破坏纪律情节重大者。Р②工作中遇特殊危急事变,畏难逃避或救护失时,导致公司或公众蒙受重大损害者。Р③对可预见的灾害疏于觉察或临时急救措施失当,导致公司遭受不必要的损害者。Р④觉察到对公司的重大危害,因徇私不顾或隐匿不报,因而怠误时机致公司遭受损害者。Р第十章附则Р第二十条本办法由总公司企管处负责解释、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