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以该类土地上的房屋抵债的,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当一并用于抵偿债务,但应首先取得获有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并在确定抵债金额时扣除按照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Р第六十五条抵债金额的确定:Р协议抵债的,原则上应在具有合法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价值的基础上,由债务人、担保人、第三人协商确定的抵债金额;Р采用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追偿债权的,以法院裁定或仲裁机构裁决确定的。Р第六十六条抵债资产取得日为所抵偿贷款的停息日。Р第六十七条取得抵债资产时,按实际抵债部分的贷款本金和已确认的表内利息作为抵债资产入账价值。行社为取得抵债资产支付的抵债资产欠缴的税费、垫付的诉讼费用和取得抵债资产支付的相关税费计入抵债资产价值。行社按抵债资产入账价值依次冲减贷款本金和应收利息。Р在取得抵债资产过程中向债务人收取补价的,按照实际抵债部分的贷款本金和表内利息减支收取的补价,作为抵债资产入账价值;如法院判决、仲裁或协议规定行社须支付补价的,待抵债资产处置变现后,将变现所得价款扣除抵债资产在保管、处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加上抵债资产在保管、处置过程中的收入后,将实际超出债权本息的部分退给对方。Р第六十九条抵债金额超过贷款本金和表内利息的部分,在未实际收回现金时,暂不确认为利息收入,待抵债资产处置变现后,再将实际可冲抵的表外利息确认的利息收入。Р第七十条抵债金额不足冲减债权本息的部分,应继续向债务人、担保人追偿;追偿未果的,按规定进行核销。Р第七十一条抵债资产保管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计入营业外支出;抵债资产未处置前取得的租金等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从处置收入中抵减。Р第七十二条抵债资产处置时,抵债资产处置损益为实际取得的处置收入与抵债资产净值、变现税费以及可确认为利息收入的表外利息的差额,差额为正时,计入营业外收入,差额为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