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合作协议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否则,报请领导小组另行选择供应商,直至达成协议为止。Р建材采购中心负责将合作协议报集团领导小组审批,并负责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VKGC09-01-F07)及《未中标通知》-(VKGC09-01-F08)。Р建材采购中心负责安排集团相关领导与供应商签订集团战略合作协议。Р建材采购中心负责发布《集团统一采购通知》-(VKGC09-01-F10),凡确定了战略供应商的材料设备年度内不再进行招标。Р交易Р地区公司工程管理部、建材采购中心与战略供应商应指定专人处理交易。Р地区公司向建材采购中心提交采购需求给(包括产品外观、配置、技术数量要求等)。Р建材采购中心与战略供应商会同处理地区公司的采购需求,确定产品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要求、价格等方面内容。Р订单处理完毕,由建材采购中心网上通知地区公司,并由地区公司与战略合作供应商按指定的格式、内容签订采购合同。Р评估Р地区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收集各部门、物业公司等对供应商及其产品的评估意见,每半年及供应结束后一个月内填写《供应商履约评估表》-(VKGC09-01-F03b),报建材采购中心。Р建材采购中心整理地产公司反馈意见,在采购月报中发布。Р建材采购中心负责在集团战略合作协议期满之前2个月,填写《供应商履约评估表Р》-(VKGC09-01-F03b)报集团领导小组决定下年度是否重新招投标。Р各地区公司必须按照《集团统一采购通知》-(VKGC09-01-F09)进行采购,否则须经地区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提出申请,报建材采购中心审核,一次采购量在20万以上,则需报集团采购领导小组批准,通过后,方可另行招标。Р相关表格РVKGC09-01-F03b《供应商履约评估表》(集团公司用)РVKGC09-01-F07《中标通知》РVKGC09-01-F08《未中标通知》РVKGC09-01-F09《集团统一采购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