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城区《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学习月活动方案Р《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是幼儿园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是幼儿园开展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它将在今后一段较长的时期内指导我国幼教的发展方向。为此,阿城区教师进修学校决定将每年的十月份定为《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学习月,并将此作为今后的一项常规活动。具体方案如下:Р一、指导思想:Р以教育部《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为指导,以哈市教育局、教研院会议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实施《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推动我区幼儿教育的科学化、法制化进程,全面提高我区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Р二、活动内容:Р以园(校)为单位,集中与自学相结合,可组织学习体会、感悟交流,教育案例展评,教育叙事,创新教学设计评比,课堂教学大赛等符合本园实际的学习活动。Р三、活动时间:Р2007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为期一个月。Р四、活动要求:Р1、各幼儿园、小学学前班要提高对开展《纲要》学习月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制定活动方案,并按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Р2、各园(校)要根据本园实际采用切实有效的形式开展本次活动,做到教师全员参与。通过学习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Р3、要坚持实践的原则,重在将《纲要》的学习落实到常态化的教育实践上。提高实效性。Р4、将《纲要》学习月活动与黑龙江省统编教材的教研活动结合起来。Р五、工作措施:Р1、区进修学校将深入各园(校)了解、指导活动开展情况。并注意发现典型,总结经验。Р2、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总结于2007年11月9日前上交教师进修学校德研部。Р阿城区教师进修学校Р 2007、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