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建设单位代表进行约谈。要求在项目履约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各项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清欠工作、创优、履职、市场行为等方面的管理力度。二是在项目合同备案时严格把关,确保企业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对进响参建企业严格实行资质条件审查制度,要求进响参建企业必须办理备案手续,并经严格审查备案后方可进入我县建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三是加强项目部考勤核查管理。通过盐城市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平台,将项目部管理人员人脸录入,形成到岗考勤记录和履职情况记录,规范管理人员行为。发现项目班子擅自更换、不到岗及不按规定履职的,责令改正。二、加强工地检查频次和力度。一是将该项工作纳入到日常监管中,建管处工作人员通过查阅合同和资金往来凭证资料、现场问询等方式进行检查,对违法行为注意收集证据,确保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后后移交执法部门立案查处。二是开展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专项执法检查。局建管部门联合执法大队对县城在建建筑工地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现场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分包合同未备案的情况;现场管理人员不在岗等违规行为,按照建筑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具了整改通知书12份,责令按规定要求限期整改。检查结束后,即完成检查通告、汇总问题项目台账和处理意见,形成检查通报,并向社会公开。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要求各建筑工地门口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让公众了解和监督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鼓励公众举报发现违法转分包等行为,对查处的单位和个人违法行为及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介的作用,形成高压震慑,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坚持从严检查、从严执法,坚决查处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共同推动响水县建筑市场更加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