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享受月度奖金。Р第四条即时解聘、自动离职、中途离职及虽工作满全月但未按公司规定办理交接、离职手续的,不计算当月工资。Р第四章员工薪酬调整Р第一条基本薪酬调整分为晋级加薪、岗位调整调薪等,具体的调整方式为:Р1、晋级加薪:员工在同一岗位服务满一年的,经考核良好的,基本工资可晋升一级。Р2、岗位调整调薪:员工因岗位职责变化,发生调岗时,基本工资依据变动进行调整。Р第二条薪酬调整程序:Р1、员工:在公司服务期满一年的员工可在人力资源部领取调薪申请,报告部门经理审批。Р2、经理:在公司服务期满一年的经理可在人力资源部领取调薪申请,报告总经理审批。Р第三条所有晋升或内部职位调动的信息均载入员工个人档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薪酬作相应调整。Р第五章代扣代缴项目Р第一条员工薪酬为税前工资,公司按规定对法定的应由个人缴纳的各项费用代扣代缴,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做相应调整。代扣代缴项目包括:Р1、个人所得税;Р2、社会保险个人应交纳部分; Р3、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Р第六章薪酬考核、发放流程Р第一条月薪实行“下发工资制”,考核日期为上月1日至30日, 次月15日为工资发放日,若工资发放日适逢休息日,则顺延至休息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发放。Р第二条薪酬发放形式为:货币或委托银行代发。Р第三条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工资保密制度。除经理外,其他人员一律无权知道他人工资发放细案。员工亦不得相互讨论和打听,如出现打听或泄漏工资情况者,严格按奖惩制度规定给予处罚。Р第四条每月8日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需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本部门员工的考核结果。Р第五条每月12日前,员工对上月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逾期视为无异议。Р第六条人力资源部接到绩效考核申诉后,须在两个工作日处理完毕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Р第七章附则Р第一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改、解释。Р第二条本制度自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