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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细则(修订)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53KB

文档介绍
据改革创新项目数量、效果等因素按10分、6分、3分、0分计分。Р(三)示范带头作用(本项目15分)Р1.集体备课、指导青年教师(5分)Р主要工作:骨干教师须参加由专业带头人组织的集体备课,每年Р度独立组织至少1门课程的集体备课,指导青年教师进行课前准备和教学方法探究。Р考核标准:根据参与、组织集体备课情况与参与集体备课的青年教师业务发展情况等因素按5分、3分、0分计分。Р2.示范课/公开课(5分)Р主要工作:骨干教师1个年度内须在校内主讲1次以上公开课或参加校外教学业务比赛。Р考核标准:完成此项工作计5分,未开展此项工作计0分。Р3.听课、评课(5分)Р主要工作:每学期听其他教师授课3次以上,并有交流记录等资料。Р考核标准:完成此项工作计5分,全年听评课未达到6次,计0分。Р(四)教育教学研究(本项目15分)Р1.课题研究(5分)Р主要工作:每个年度内在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担任主研或参研,并完成相关工作。Р考核标准:课题主研5分,参研计3分,无此项工作计0分;Р2.发表论文/编写教材(5分)Р主要工作:每个年度内以主编身份发表论文或以主编身份撰写论文参评;主编或参编教材。Р考核标准:公开发表论文或在市级以上论文评选中获奖(优秀奖除外)或主编教材计5分;在校内刊物发表论文或参编教材计2分,无此项工作计0分。Р3. 技术服务(5分)Р主要工作:1个年度内主持或参与技术研发、院企联合技术攻关、技术或培训服务等项目工作。Р考核标准:各级考核评定机构根据相关工作开展进度、效果等因素按5分、3分、1分、0分计分。Р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业务考核实施细则》同时废止。Р附:Р1.专业带头人业务考核表Р2:骨干教师业务考核表Р3:专业带头人业务完成情况核定表Р4:骨干教师业务完成情况核定表Р5:专业带头人年度工作计划表Р6:骨干教师年度工作计划表Р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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