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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制度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20KB

文档介绍
养专项档案(一人一档)?,及时收集、整理在培养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包括进修培训或实践锻炼鉴定、 结业证书、个人总结、课题立项、所取得的教学和科研成果、发表论文、编写教材、参加学术会议、指导青年教师情况等,保证资料完备可查。5. 设立专业带头人、 骨干教师专项培养经费, 作为培养期间的专业培训、 业务培训、参加各类高级研讨班等专项经费开支,每年按专业带头人?2000 元/ 人,骨干教师 1000 元/ 人的标准下拨给各学校, 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学校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程序执行。第八章?管理与考核第十九条?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教务处负责建立专业带头人、 骨干教师档案。各教学部负责专业带头人、 骨干教师的日常管理。 专业带头人、 骨干教师每学年要提交完成岗位职责情况的工作报告。?每学年结束办公室、 教务处会同各学校对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进行考核,经考核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随时解聘。第二十条?考核内容及具体要求:1. 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综合评定优秀。2. 团队建设。 专业带头人所负责的、 骨干教师所参与的专业教学团队在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育研究及团队自身素质提高等方面成绩是否突出。3. 市场调研。参与人才市场?。参与人才市场调研或毕业跟踪调查,专业带头人两次以上,骨干教师不少于一次,有调研或调查报告。4.校企合作。专业带头人主持、骨干教师参与的校企合作专项研究、开发、推广、服务等项目一项以上,或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一项以上。5. 指导教师。 指导本专业青年教师、 全年听课 6 次以上, 有指导工作总结和听课记录。6. 专业带头人所负责的专业教学团队每年发表教研、?教改或本专业科技论文5 篇以上 ; 骨干教师自己发表 1 篇以上独著论文 .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有关与本办法相冲突之处以本办法为准 , 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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