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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护理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26KB

文档介绍
局提供护理质量控制动态信息,完成半年及全年护理质控工作总结报告;Р(七)组织护理培训,积极推广国内外护理质量管理的新观念、新方法和新技术;Р(八)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及省护理质控中心安排的其他任务。Р Р第四章  质量控制与程序Р Р第七条  建立由市卫生局、市护理质控中心和各级医疗机构组成的质量控制信息报告和反馈体体系,按下列程序进行:Р(一)医疗机构每月应将质控资料报送至护理质控中心。可采用传真、E-mail、电话等多种形式传递信息;Р(二)质控中心收到信息报表后,根据质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对报表内容逐一对照,评价其质量是否达标,对信息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与处理;Р(三)每季度现场抽查一个医疗机构的质控报表进行校对或验证,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与公正性;Р(四)质量控制中心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专家组成员会议,分析、评价季度报表,对存在的护理质量隐患进行原因分析,提出进一步改进意见,及时在全市反馈;Р(五)质量控制中心每年组织2-3次护理质量专项调研,每年组织2次对全市医疗机构护理质量的督查,并做出全市护理质量现状的综合分析报告,提出质量控制对策上报卫生局。Р Р第五章  财务管理Р Р第八条  护理质控中心的财务管理,按照市财政局、市卫生局的有关财务规定执行。Р(一)护理质控中心在前一年的11月底前提出下一年度的经费预算情况,报送市卫生局主管部门批准和备案;Р(二)质控中心的专项经费专账专用,主要用于中心的日常办公经费开支,质控物资的购置,开展质量督查、信息收集、分析、反馈、报告等所发生的直接费用开支;Р(三)中心的财务开支由包括中心主任在内的2人及以上成员签字、相关领导审批、财务审核报销。Р Р第六章  附则Р Р第九条  本方案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于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Р Р附件:1.武汉市护理质量控制中心专家组名单Р      2.武汉市护理质量控制中心办公室人员组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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