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Р4.招标文件的澄清Р4.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第13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逾期的澄清要求将不被接受。Р5.招标文件的修改Р5.1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时间。Р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包含延长了的投标截止时间)十五(15)天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Р5.3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包含延长了的投标截止时间)十五(15)天前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已收到上述通知,但是投标人的回函不作为其收到上述通知的唯一证据。Р投标书的编制Р6.投标的语言Р6.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的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Р7.投标文件构成Р7.1 供应商应按下列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组成投标文件(对以下所要求的投标文件如有任何一项未实质性响应,将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Р7.2 投标人应按下列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组成投标书:出具投标基本文件;出具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或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投标人认为其它需提供的文件。Р1)投标基本文件Р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Р投标一览表:供唱标时使用,要单独密封(格式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