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收费按杭价费【2003】148号文件服务类收取,计费基数按中标金额。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制。1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cg./)进行供应商注册,并应在合同签订前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12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委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本采购文件尾页《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陆杭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cg.hzft.)“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专栏,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13注: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文件浙财采监[2015]13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按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实施。14节能环保要求:(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节能清单”),本项目如需采购节能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的相应产品须为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并且提供该产品所在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注明页码,否则投标无效。(注:在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发布之后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在此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执行上期或最新一期节能清单。)(2)投标人提供产品如是环境标志产品,应列入财政部、环保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注:施行优先采购的产品按照优先采购执行。(需提供该产品所在的环保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15本项目评标环节,要求投标单位对本项目投标方案做现场讲解及系统演示,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条款内容规定16带“▲”条款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