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管路优化、锅炉房占地面积优化等。Р三、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Р1、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并在投标文件封面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当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Р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采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由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Р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因为招标文件的修改而发生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鉴。Р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Р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Р1、投标人应将商务标及技术标投标文件密封在壹个包封内,并在包封密封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印鉴或签字。Р2、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标明:Р(1)招标人名称:Р(2)项目名称;Р(3)投标人名称和地址;Р(4)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字样。Р3、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Р二、投标截止期:Р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第1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须知第10项所述的单位和地址。Р2、招标人可以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Р3、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文件。Р三、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Р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Р四、投标有效期:Р1、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日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