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1.组工作制:治疗师与患者主管医生、护士共同制定患者的康复治疗计划/方案,确定患者出院目标。 Р2.治疗前安全宣教:治疗前告知患方:患者到治疗室必须由患方专人接送,以防跌倒、骨折、再卒中等意外发生;治疗期间患方要积极配合治疗师实施康复治疗方案,所有治疗由治疗师进行或在治疗师的监护下进行,未经治疗师许可,患方不能擅自进行治疗或康复活动。 Р3.治疗师告知患者每日治疗时间;每日治疗前确认患者病情及所能承受能力,与患者说明当日训练内容及需注意事项,治疗过程中尽量与患者沟通。 Р4.交班:每日晨交班,交班内容如下: (1)新入院患者。 Р(2)因故临时停止治疗患者的交班。 (3)治疗方案变动的交班。 Р5.熟悉所治疗患者病情,及时了解治疗后反应,因病情变化或其他原因需修改治疗方案,及时跟主管医生沟通,待医生开具医嘱后方可实施;治疗效果差者,晨交班时汇报,并与主管医生力争当天评定并修订治疗方案,并于当天实施。 Р6.患者因故要求临时停止治疗,治疗师应向主管医生说明并记录、签字。 7.对出入院患者进行康复教育,交代出入院注意事项。 Р8.定期康复评定:每周1次;各组住院1个月和疗效差的患者每周1次评定,具体时间根据情况决定;新入院患者24小时内评定;出院患者,出院前72 小时内评定,各主管医师负责主持(医生因故不在病房时,指定负责人),主管治疗师负责评定,并将结果记录在评估表中,主管医生负责将评估结果记录在病历中。 Р9.治疗时注意保护患者隐私。 Р10.注意各种治疗设备及电源安全使用。 Р11.保持治疗室床、椅子的稳定,若有损坏,及时维修,以防患者摔倒。 12.治疗患者多时,易拥挤,易出意外,注意疏导患者有序治疗。 13.注意特殊患者的安全保护,并向家属或陪护作特别交代。 14.执行其它医疗核心制度相关规定。 八、康复医学护士医疗与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Р执行护理核心制度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