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战略方针(本手册第5.0章节);Р b) 资源(本手册第6.0章节);Р c) 过程管理(本手册第7.0章节);Р d) 监视、测量、分析、评审和改进(本手册第8.0章节)。Р 4.1.5 集团公司各处室通过“PDCA”的方法管理上述过程,“PDCA”模式为:Р P-策划:根据环境及相关方的要求及集团公司的品牌战略方针需要,为提供结果建立必要的目标和过程。Р D―实施:实施过程。Р C-检查:根据品牌战略方针、品牌培育目标,对品牌培育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并报告结果。Р A-处臵:采取措施,以持续改进过程绩效。Р 4.1.6 集团公司将部分外部信息的监视、部分关键绩效指标的测量外包,对这些外包过程的控制需按集团公司与外包公司签订的协议执行,并注重过程监控及绩效考核。Р 4.2管理职责Р 4.2.1 管理承诺Р 集团公司最高管理者对建立、实施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做出以下承诺:Р a) 进行品牌培育的长远规划;Р b) 不断监视和定期分析与品牌培育相关的环境;Р c) 平衡地满足相关方对品牌的需求和期望;Р d) 持续保持相关方的参与,并让其了解集团公司的品牌培育活动和计划;Р e) 创造适于品牌培育的工作环境;Р f) 预测未来的品牌培育资源需求;Р g) 识别品牌培育过程中的风险,并制定应对措施;Р h) 建立品牌培育程序,确保其对环境变化做出快速响应;Р i) 定期评价品牌培育过程,并持续改进和创新。Р 4.2.2公司领导及各处室主要品牌职责Р 4.2.2.1公司针对品牌培育工作专门成立了品牌培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其中明确规定了品牌培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赋予其独立行使权力的权限。详见*******号文件《XX(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成立品牌培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