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透气,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仓库。Р11.3 落实台账制度和盘点制度,做好在库管理。应在办公室领导下建立实物财产台账目录,在库物品做到帐物卡相符,坚持每周盘点一次食堂仓库,每月上旬定期公布账目,接受员工监督。Р11.4 保证食堂仓库安全库存,出库时坚持先进先出原则,做好登帐管理,防止漏帐和错记账的情况发生。Р12.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的要求进行食品加工,保证食品加工的卫生安全,严防并杜绝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事故。Р12.1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或使用。Р12.2 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未成品分开存放,未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Р12.3 员工餐从制作成品到员工食用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Р12.4 接触和盛装原料、未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Р13.必须加强食堂安全管理,严防和杜绝意外事故发生。Р13.1 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厨房及保管室。Р13.2 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严格遵守炊事械具或用具的操作规程。Р13.3 定期检查各种电器设备,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食堂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电工处理,食堂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Р13.4 工作完毕应全面检查电源、火源以及水源是否关闭,做到防范于未然。Р13.5 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应关好门窗,做好防盗工作。Р13.6行政督导应对此进行监督、检查。Р14.严禁通过食堂各工作环节谋取私利,严禁公物外流,公物私用,一经发现,一律开除。Р15.附则Р15.1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办公室。Р15.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Р Р 行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