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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销售及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22KB

文档介绍
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并加盖本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宝代表人印章(或签名)。销售人员应当出示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供药品采购方核实。Р3.7销售人员应正确介绍药品,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用户。Р3.8销售药品时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票上应列明销售药品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等,如果不能全部列明所购进药品上述详细内容,应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和注明税票号码;所销售药品还应随货附销售出库单,包括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货单位、出库数量、销售日期、出库日期和销售金额等内容,税票与销售出库单的相关内容应对应,金额应相符。Р3.9销售麻黄碱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口服溶液等特殊管理药品的,购买方还应提供法人委托书、采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购买方法定代表人、分管负责人、采购人员联系方式;销售开票前开票人员应索取购销合同,核实采购人员身份证明,核实购买真实性并记录。Р3.10销售药品按规定在信息系统中建立销售记录,做到票、账、货相符;销售票据和记录应按规定妥善保管。Р3.11销售麻黄碱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口服溶液等特殊管理药品的,每笔销售行为完成后,由储运部与客户核实自提药品的到货情况并作记录。Р3.12药品销售人员应取得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认真参加药品监管部门和企业组织的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确保依法经营。Р3.13销售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门征求或函询顾客意见,认真协助质管部门处理顾客投诉和质量问题,及时进行质量改进。Р3.14发现销售的药品存在质量问题的,销售人员应当立即通知客户停止使用该药品,协助质管部做好召回工作。Р4、相关支持文件Р4.1《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Р4.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Р4.3《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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