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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物业工程部金街管理工作细则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19 |  大小:156KB

文档介绍
公司工程部、租赁服务部、物管部批准后方可实施。Р4.9 装修保险Р出于对租户和施工单位的自身利益考虑,在实施二次装修前,租户或施工单位需购买装修期间的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在该保险的副本(复印件)提供给**万达之前,租户的承包商不得开始施工。Р4.10施工人员手续办理Р租户的设计人员或装修人员需进场施工,必须填写《装修申请表》,向物管部提交施工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各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由物管部统一办理人员出入证件。Р4.11施工中期检查Р租户在前期装修过程中(隐蔽工程封盖前),必须向工程部通报工程进度和施工状况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申请表》,由工程部组织专业人员对租户装修区域的隐蔽工程进行查验,并由工程部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提出整改意见。Р4.12竣工验收Р4.12.1?装修完成之后,租户必须至工程部提出申请,填写《二次装修完工验收申请表》并提供一式二份竣工图,并于7天内由**万达根据装修图纸进行检查,或聘请监理公司对装修过程及装修结果检查、验收。监理费用由租户负责,检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Р- 与设计图纸的吻合Р- 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Р- 装修材料与消防要求的一致性Р- 电器线路情况Р- 工程设施情况Р4.12.2?如租户装修与施工图纸不符,**万达有权要求租户立即更改装修, 以符合认可后的施工图。**万达不负责因此导致的租户开业日期的延期。租户在完成修改工作后,仍须向**万达提供两份修改后的竣工图。Р4.12.3租户须于开业前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报审通过的意见书(消防、卫生等)属于公众聚集场所如商店、饭店、公共娱乐等场所虽经消防验收合格仍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营业。Р第5部分:施工管理Р5.1 施工规则Р5.1.1租户在进行其店铺门面及橱窗装修时,根据需要自费在其租界外一米以内搭建临时围板。装修时四周围板必须作美化处理,围板的设计及颜色应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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