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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农村幼儿教师的生存状况及解决对策论文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52KB

文档介绍
3.保障教师工资,完善社会保障体制。Р 政府要出台相关的政策,对农村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福利及社会保障做出硬性规定,如限定农村幼儿教师的最低工资,保障她们的基本生活。同时,政府要对幼儿园实行规范管理,规定必须按时发放教师的工资,从制度上给予农村幼儿教师稳定的政策保障。教育部门要大力扶持农村幼儿园的发展,适当考虑增加财政投入,拓宽资金渠道。政府要让农村幼儿教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保险的费用可由政府、幼儿园与个人共同承担。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各幼儿园业主履行支付教师工资与保险费的义务,对拒不履行相关义务者,要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3]幼儿教师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工作才无后顾之忧。Р 4.实行教师资格证制度,严把准入关。Р 师资队伍的素质决定着幼教的质量。为防止素质较差的人员混进农村幼教队伍,要严把幼儿教师准入关。因此,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实行教师资格证制度,只有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人才有资格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由于农村的实际情况不能与城市相比,在选拔教师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农村幼儿教师资格证制度和相应的考核办法,通过这个途径,选择真正有教学能力,并热爱农村幼教工作的幼儿教师。对于在职的幼儿教师,可通过学习和培训,鼓励她们申请幼儿教师资格证,提高自身素质。Р 5.实行教师聘任制与合同制,维护双方合法权益。Р 在农村,教育部门可对幼儿教师实行聘任制,明确规定幼儿园对教师的聘任期限,确保幼儿园保教工作的连续性。被聘任的教师应得到与小学教师同等的地位,具有平等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并给予她们根据工作业绩评定等级的机会。有了政策的保障,幼儿园不得随意解雇教师,教师也不能中途离职。幼儿园园主要定期与幼儿教师签订劳动合同,依法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劳动合同必须公证,才能具备法律效力。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监督双方切实履行合同内容,对不履行义务的一方追究其责任,依法维护双方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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