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医务人员三基培训制度及考核奖励制度Р为进一步提升我院的整体服务水平,提高卫生院的服务质量,切实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知识及技能水平,根据管理年的要求,结合卫生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如下:Р1、所有医护人员必须自觉接受卫生院组织的三基学习和考试,不得无故缺席,否则一次经济处罚50元/人,Р2.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简称“三基”。三基训练全员参加,三基考核(对行政人员、45岁以上人员及非专业技术人员不作要求)人人达标。Р3.科主任应重视“三基”培训工作,每年“三基”培训应根据科室人员结构的具体情况,制订出相适宜的培训目标、计划、措施,组织实施。Р4.“三基”培训采取多种形式,讲座、读书报告会、示教等,但重点应具体落实在日常的医疗活动中:三级查房、病历书写、疑难、死亡病例讨论、会诊讨论、换药、手术等。Р5.医务人员人人掌握徒手心肺复苏急救技术。科室组织训练,人人达标。Р6.计算机属基本技能的范畴,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中必须熟悉和熟练地掌握计算机的操作,适应医院和科室发展的需要。在医院业务建设的发展过程中,不能胜任的,应暂停工作,接受专项培训,待合格后,再恢复工作和工资发放。Р7.医院管理年办公室定期组织有关职能科室人员对各科“三基”培训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Р8.“三基”考核,每季度必须进行一次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考试、考核成绩汇总上档并报医院管理年办公室。考核试卷由管理年办公室保留备查。Р9.“三基”考核应与缺陷管理及效益工资挂勾,一次考试不及格的处罚50元/人,95分以上的奖励100元/人,试卷少一分扣当事人50元/份(当月兑现奖罚体现在工资表中),两次及以上考试不及格的医务人员不能评优、晋级、晋升。经补考不合格者,根据情况,暂停岗位工作,接受专项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