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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销售部管理制度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14 |  大小:53KB

文档介绍
业绩属后者,原销售人员不得与之分单。Р五、如同一客户再次到访或销售人员与之进行电话联系,销售人员将到访日期、需求、反馈意见、接待情况等详细情况记录在《现场来访客户登记表》上,有效期可以顺延。Р六、在有效期内任何销售人员都有责任、有义务在原销售人员不在的情况下,为其做好义务接待,其接待新客户机会保留。Р七、如个人工作笔记本已登记完毕后,可向销售主管领取,销售主管必须签字确认。Р八、销售主管有权不定期抽查个人工作笔记本,以检查客户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客户追踪记录等。Р九、《现场来访客户登记表》上出现客户登记冲突的,以有效期为准,并以先登记者为准。Р第七章客户归属制度Р1. 客户归属原则上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Р2. 当值营销员必须坐在销售前台随时等待客户上门,如客户来访,轮值营销员无特殊原因没在销售现场则做轮空处理,由下一位当值营销员进行接待。轮接按轮接表顺序进行。如出现轮错或抢客现象,则该销售员所接待的客户视为无效客户,业绩归原应接待销售人员。Р3. 客户进入售楼部后应询问其之前是否曾经到访,当客人明确否定后方可跟进。如客人表示之前曾经到访并道出A销售员姓名,则应交由A销售人员跟进。如A销售员不在现场,则由排首位的B销售人员负责跟进(必须立刻与A售楼员联络,若A不能来现场,得到A同意并了解情况后方能接待),若当天成交,成交后的提成由A和B销售人员平分,业绩归属A销售员,。若当天无法成交,客户归还A销售人员继续跟进。如出现B销售人员在知情的情况下仍隐瞒真相,则成交后佣金归A销售人员,且B销售人员罚款50元一次。Р4. 已成交的客户介绍新客户来买房时,新客户提出找A销售人员而其不在现场的情况下,轮值销售人员B应打电话与A联系,如果A不能亲自回现场跟进或时间紧迫,得到A同意并了解情况后才能接待,当天成交后,则A、B销售人员平分佣金。如当天不能成交,该客户以后则由A销售人员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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