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本人依据《年度员工绩效考核表》对自己一年的工作成绩做出客观评价,其评价结果只占总权重分的20%;然后再由其直接主管(或部门主管、经理)进行评核,其评价结果占总权重分的80%;(比如:某员工自评分为90分,其权重得分为18分;其主管考核分为90分,其权重得分为72分;该员工年度考核实际得分为90分)。Р4.2各部门应汇总当年度内各月份之考核结果,取其平均得分作为年度考核的权重分。Р4.3由各部门计算考核结果,即:(当年度月考核结果之平均分+年终考核所得分)÷2=当年度考核得分。Р4.4各部门将当年度考核得分结果报人力资源部。Р5.调薪办法Р5.1建立业绩调薪矩阵。根据业绩情况和该职位在薪酬等级中所处位置,综合确定调薪幅度。Р5.2业绩调薪矩阵表:Р业绩考核Р排序Р人员分布比例Р调薪幅度Р备注Р卓越РAР10%Р8%~10%Р超越要求РBР20%Р6%~8%Р基本达到要求РCР50%Р4%~6%Р需要改进РDР20%Р2%~4%Р5.2.1达到薪酬所属等级中最大值后不再加薪。Р5.3由于调薪按照百分率计算,但需结合现有的薪资体系确定其薪酬等级中的结构工资。因此,需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来确定员工实际调薪的额度。Р5.4考评无异议后,执行年度薪资调整。Р6.为保证年度薪酬调整的公平性,以下情况不享受调薪:Р6.1年度调薪前一年内记严重违纪一次处分以上(含)者;Р6.2事假天数累计超过15天,或旷工1天以上(含)者;Р6.3年度调薪前一个月提出离职者;Р6.4病休、工伤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含)者;Р6.5 在本公司工作未满一年者(含试用期);Р6.6其他不符合调薪范围者。Р7.附则Р7.1每年的年度调薪出台前,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方法的修订与完善。Р7.2本管理办法经公司总经理签准后,自 2011年3月 1日起实施。Р7.3本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Р7.4附年度绩效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