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Р辞退:指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公司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之规定需要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一种行为。Р自动离职:员工无故或未请或未办理离职手续而离开公司,或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签,或请假逾期未归又不与公司保持联系、时间超过3天者,均视为自动离职。Р开除:按劳动合同之约定及公司管理规章制度中有关条款规定,被公司开除的。Р劳动合同的解除Р在试用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均需提前7天通知对方,否则需赔付对方7天的工资以代替提前通知。Р员工转正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均需提前30天通知对方,否则需付给对方一个月的工资以代替提前通知。若员工所签《劳动合同》条款与此有悖者,按《劳动法》有关条款执行。Р若员工被证实有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损害公司形象或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而无需事先通知,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Р员工辞职程序Р由员工本人提前30天向公司副经理以上提出书面辞职申请(试用期员工除外)。Р辞职申请被接受后,由总经理签署同意意见,并将辞职申请书交文员。Р行政部于辞职申请接受当日起,安排离职员工交接工作,并填写《离职交接单》,列明交接的工作与交接的物品,并由移交方与交接人签字。Р公司辞退员工程序Р公司副经理以上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提出明确建议,由文员填写《辞退员工审批表》。Р辞退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的员工;Р 公司自辞职申请接受当日起,安排离职员工交接工作,并填写《离职交接单》,列明交接的工作与交接的物品,并由移交方与交接人签字Р离职手续Р所有员工在离职前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备离职手续。离职手续包括:Р与指定人员办理详细的工作、物品交接,填写《离职交接单》,并由离职员工、交接人和部门主管三方的签字;Р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司物品;Р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Р经离职汇签单上所涉及的相关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员工方可离职。